本網訊(通訊員 王天嬌)為加快推進昭通市2016-2017年棚戶區改造項目進度及貸款資金使用,確保2021年年底前完成國家開發銀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融資放款滯留資金使用及清理工作,根據5月29日市政府關于國開行融資貸款滯留資金專題會議精神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精神,2021年6月11日,昭通市安居保障房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居公司)總經理陳東會同昭通市人民政府督察組組長薛劍鋒一行到魯甸住建局開展棚改項目督察工作。
安居公司參與本次督查以實地督察方式為主。通過聽取魯甸住建局相關負責人的專題匯報、對棚改資料進行核查后,昭通市人民政府督察組對魯甸縣政府提出具體工作要求:一是魯甸縣政府要加快項目進度和安置協議的簽訂,務必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棚改征拆協議的簽訂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資金報賬使用及兌付工作,實現閑置貸款資金清零。二是魯甸縣政府要對照督察內容和重點形成自查報告,于2021年6月15日前上報督查組,并從7月開始每月20日前向督查組報送工作推進和資金報賬使用情況,直至滯留資金清零。